艺术学院关于强化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3 点击:

各党支部:

   学校将于224日正式全面开始线上教学授课,届时网络将成为师生授课学习的主要工具,根据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关于强化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管理,强化和落实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现就我院强化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责任要求

1.落实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江苏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院党委对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主体责任。各系室主任和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

2.加强线上教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一方面要加强线上教学课程管理,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分管领导、各系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方向带头人要按照教务处、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线上教学课程的采用、制作、审核、发布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汇报处置,保证发布的课程及直播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强线上课程教学的课堂管理,学院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对整个线上教学过程有全程电子监控。学院领导班子、各教师党支部书记、各系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方向带头人和辅导员等要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督查任课老师线上教学全过程,维护好线上教学意识形态阵地。

3.加强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在线上教学期间,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本单位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和处置,强化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二、责任追究

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江苏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制度文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其他要求

   在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及其它网络工具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广大师生应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控,尤其注意上线材料版权、意识形态安全、个人隐私安全等。



                                         艺术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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