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24〕47号)文件要求,结合《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评议,并经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
如对以上结果存有异议,请于11月19日17:00前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206或通过电话反映!电话: 887801 82-612。
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