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23〕3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议,并经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11.20—2023.11.23。如对以上结果存有异议,请于11月23日17:00前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206或通过电话反映!电话: 887801 82-612。
艺术学院2023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名单公示.xlsx
艺术学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