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转聘京江学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6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转聘京江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江大校〔2017559 号)文件精神,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聘程序

1、申请转聘人员认真填写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转聘教师报名表》或《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转聘实验教师报名表》,按照报名表所填内容准备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单位。

2请各单位在325前完成对申请转聘人员的审核与推荐工作,填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转聘教师信息汇总表》。

3、各单位于328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转聘人员各类报名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京江学院人力资源部(或人事处人事科)。

二、转聘评审工作

4415日之前,京江学院对申请转聘人员进行审查,组织面试或试讲。研究讨论后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报送人事处。

5430日之前,人事处根据京江学院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审核,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三、转聘手续办理

6、确定转聘人员至人事处人事科办理转聘手续。

7、所有工作在4月底之前完成。

详细内容及所填表格请查看京江学院网站:

http://jjxy.ujs.edu.cn/show.asp?newsid=6445

为了保证转聘京江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