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美术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细则
(2014—2017)
一、美术学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依照《江苏大学学科建设目标表》所列出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量化指标有针对性地使用,遵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随意占用。
二、学科团队建设费的使用,主要针对两个方面的工作:1、引进和培养高级人才(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副教授、博士)的科研配套和补贴。2、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调研。实现高级人才引进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文献资料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购买美术学基本经典典籍,如:中国书画全书、中国美术通史、民间美术全集、中国民俗通史、中国工艺美术全集、各类考古报告等。
四、学术交流费使用分为三个部分:
1、差旅费。用于学科成员参加国内外重要的美术学学术会议,加强美术学的国际化交流,提高学科成员和我校美术学科在学术界及艺术界的知名度。每位学科组成员资助1500元(限每人每年一次)。
2、会务费。用于举办、合办、协办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的组织、宣传、展览等。由江苏大学艺术学院主办每次资助10000元;与其它单位联办、合办资助6000元;与其它单位协办资助4000元。
3、专家咨询费。用于邀请美术学科评审专家、知名学者、权威期刊主编等来我校讲学交流,长期与评审专家、权威期刊的学术联系,促进行业基地、中心的建设,实现CSSCI检索期刊论文发表数量新的突破。每次/每位专家3000元。
五、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分为三部分:1、出版费。仅用于补贴高质量学术专著的写作、出版。每部专著出版(一级出版社、美术专业出版社)资助3000元。
2、高水平论文版面费。仅资助在人文社科类指定权威刊物、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SCI检索、CSSCI检索期刊和EI检索论文的发表,实现论文发表的目标。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A&HCI检索(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每篇资助10000元 。人文社科类指定权威刊物发表每篇资助5000元(人文社科类指定权威刊物:《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文学评论》、《外国文学评论》、《历史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管理世界》、《经济研究》、《教育研究》、《心理学报》、《考古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语文》、《文艺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体育科学》、《统计研究》、《管理科学学报》、《农业经济问题》、《公共管理学报》、《高等教育研究》)。每篇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论文、CSSCI检索论文、EI检索论文(不含会议论文)资助3000元。
3、国家级重大项目和省部级成果奖的申报和奖励。仅针对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所产生费用和申报成功的奖励。积极申报者资助500元。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成功者(以江苏大学为课题第一负责单位)奖励5000元,教育部课题申报成功者(以江苏大学为课题第一负责单位)奖励2000元。
六、学科建设维持费的使用分为两个部分:
1、学科办公用品。用于美术学学科建设常规会议、学科建设工作的研讨、学科建设工作的调研、日常办公的耗材,包括纸张、墨粉、办公文具等。
2、 研究生工作条件的改善。用于研究生层面学术交流、博物馆美术文物的
考察,促进省优、校优硕士论文的数量的增加。
七、各类资助报销时均需提供有效发票;各类资助项目由学科带头人、各方向带头人以及学科骨干在内组成的学科建设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由学科带头人批准使用,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八、学科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在学科内公开,供学科内教师监督。
九、本细则经学科建设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十、本细则目前尚未涉及的内容及未考虑到其它事项,由学科建设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并负责解释。
美术学学科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学科带头(负责)人签字: 陈见东
牵头学院院长签字: 杨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