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院学生:
2017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寒假前后学生有关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自2017年1月14日起放假。
2.开学时间。学生2017年2月18日、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3.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也不得住宿校外。擅自住宿校外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肃给予校纪校规处理,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4.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寒假期间,广大同学既要主动向父母汇报一年来的学习生活情况,接受家庭教育,也要结合大学生学业规划,对过去一年做出实事求是的总结和反思,对2017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诸多方面提前做出规划。对于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要认真复习,争取一次性补考通过。
5.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回家应选择乘坐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更不能私自组织同学乘坐“黑车”。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
艺术学院
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