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艺术学院将于3月23日至3月24日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参加复试人员分数线:
专业 |
类别 |
一志愿总分 |
二志愿总分 |
招生总数 |
调剂人数 |
美术学 |
学术 |
335 |
335 |
10(含推免1人) |
4名 |
设计艺术学 |
学术 |
335 |
335 |
3(含推免1人) |
1名 |
工业设计工程 |
专业 |
280 |
330 |
15(含推免3人) |
8名 |
注: 1、接收调剂相关专业的第一自愿且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或符合我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学金发放要求的优质生源(参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可优先调剂。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 2015年3月23日上午8:00-12:00
报到地点:艺术2204办公室
(二)报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复试通知单;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6、思想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安排
专业考核(闭卷)时间:2015年3月24日 上午:9:00-11:00
综合面试时间: 2015年3月24日 下午 1:40-17:30
四、综合能力考核方法与规则
综合能力包括英语能力考核、专业基本素质考核以及专业知识的考核,采用题库测试的方式。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2)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
(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4)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五、录取原则
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时成绩必须大于等于60分,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除以5乘以50%加上复试成绩乘以50%。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师生互选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信息已经公布到艺术学院网站,请参加复试的学生认真查阅导师拟招学生的研究方向,并结合自己研究兴趣填写师生互选表(报到时发放),复试时交给复试组组长。待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会同学科根据师生互选原则确定每位录取学生的导师。
艺术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