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专业培养计划
学科门类:艺术学 专业类别:设计学 专业代码:130503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扎实的美学基础和宽厚的环境设计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设计分析及创新能力,具有系统性的环境设计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在设计领域从事环境设计、创作、施工、管理和教学等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室内环境设计、景观环境设计、环境建筑设计等相关工作岗位,成为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或管理人才。
毕业要求:
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运用环境设计工作所需的美学专业知识能力;
3.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趋势,能够应用环境设计基本原理,识别、分析场地现状问题;
4.能够针对场地现状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与设计策略,完成方案构思;
5.具备建筑构造与材料知识,能够对方案构思进行深化设计;
6.具备环境设计表达相关技能与方法,能够应用多种表现手法进行方案表达;
7.具有创新意识,了解设计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
8.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9.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10.能认识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持续学习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主干学科: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学
核心课程:中外建筑史、数字化辅助设计、建筑场地设计、室内设计原理、景观设计原理、展示空间设计、建筑构造与建筑材料、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工程设计、景观规划、家具设计、住宅室内设计、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建筑设计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基本学制四年,弹性学制三至八年,艺术学学士。
毕业最低学分: 175,其中课内课程学分165、课程实践学分10。
课内课程学分、学时分配表: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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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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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或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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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占比(占课内课程165学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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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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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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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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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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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学分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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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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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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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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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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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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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
学科基础课程
|
49
|
816
|
/
|
43
|
26.06%
|
6
|
3.64%
|
专业课程
|
39
|
624
|
/
|
33
|
20.00%
|
6
|
3.64%
|
自主研学
|
6
|
96
|
/
|
|
|
6
|
3.64%
|
实践环节
|
39
|
/
|
41
|
24
|
14.55%
|
15
|
9.09%
|
合 计
|
165
|
2184
|
41
|
122
|
73.94%
|
43
|
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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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计划其他说明:(自主研学课程;PBL、CBL课程;企业导师授课课程;双语课程或全英文课程等)
1.每个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1个创业课程学分和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其中创业课程学分主要通过修读创业类网络课程、MOOC课程等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主要通过参赛、参展、设计(创作)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科研立项、授权专利或著作权等途径获得。
2.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在自主研学模块的跨学科专业课、专业进阶课程、英语进阶课程中研修6个学分。
3.学校积极推进教学方法改革,重点打造《景观规划》等基于问题的课程(PBL)、《公共空间室内设计》等基于案例的课程(CBL)和《小尺度景观设计》等以研讨为主的课程。
4.《室内设计综合实践》、《景观设计综合实践》等为企业导师授课课程;
5.《数字化辅助设计》、《数字化表现设计》为双语课程。
6.本专业设置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两大课程群,系部教师在学生选课前进行选课指导。
制定人:承恺 教学院长:张凯 教务处长:赵玉涛 分管校长:梅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