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English | 江苏大学首页 | 旧版回顾     
实验室建设
中心概况
中心简介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特色
 
 
  教学管理制度 您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old > 实验室建设 > 规章制度
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一、 按学院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并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需更改课程的,应提前与学院教务办联系。
二、 实验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实验时,要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材来进行指导。
三、 实验指导老师至少应在该门实验开课前一周与实验中心的管理人员联系。由管理人员安排相关的实验设备及软件,再根据需要统一安装或由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统一安装。若学生个人要安装软件,请指导老师先与管理人员协商,若有必要,管理人员登记后才允许安装。
四、 实验期间,不得擅离实验室,不得提前下课;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指导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学生处处理。
五、 实验结束后,提醒学生按规定程序关闭仪器,桌椅复位,并组织学生搞好实验室卫生工作,同时检查、收好实验报告单和实验登记表,待全体学生、学员离开实验室后,指导教师方可离岗;
六、 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实验情况表,否则出现问题由指导教师负责,实验情况表和实验报告及时交实验室管理员;设备发生故障时,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机房管理员汇报,并填写在实验情况表上,任何人不准私自拆卸设备零件和对设备进行较大故障的处理。
录入时间: 2016-11-01    〖返回〗  〖收藏〗 阅读次数:
联系我们 |   学院地图 |   下载服务 |   友情链接  

建议分辨率:1440* 900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邮编:212013

     本站总访问量: